隱私權政策
Forena Clinic(以下稱「本院」)為保護資訊主體(顧客)之個人資料,並妥善處理相關申訴事項,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30 條規定,特訂定並公開本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第一條(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利用目的)
本院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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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醫療及相關服務:為履行服務提供契約及提供相關內容與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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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驗證:用於會員身分確認、防止會員資格遭冒用或不當使用,以及處理申訴事項與相關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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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及廣告:提供活動及優惠資訊、參與機會、依據使用者特性提供客製化服務及廣告,並分析服務使用狀況與統計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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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處理:用於確認申訴人身分、確認申訴內容、聯繫或通知調查結果等相關事宜。
第二條(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)
本院於會員註冊、線上諮詢及服務申請等過程中,可能蒐集下列個人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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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填資料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會員帳號(Login ID)、密碼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、網站存取紀錄(Access Log)、Cookies 及服務使用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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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填資料:分院資訊、興趣項目、活動選擇、註冊來源,以及電子郵件與簡訊通知接收偏好等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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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期間:除會員主動申請退會或刪除資料外,原則上將永久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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蒐集方式:透過官方網站(會員註冊、線上諮詢、線上預約、第三方快速登入等方式)蒐集。
第三條(個人資料之保存與利用期間)
本院將於蒐集個人資料時所告知之期間內,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內處理及保存個人資料。
各項資料保存期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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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管理:至會員資格終止或退會時止;如有未清償債務,則保存至相關債務履行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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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商務交易紀錄:有關契約成立、撤回、付款及服務提供等紀錄,自相關交易完成起保存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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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紀錄:依《醫療法》等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間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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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保存義務:即使已達蒐集目的,如依《商法》或其他相關法令另有保存義務者,本院仍將依法保存相關資料。
第四條(個人資料處理之委託)
為提供完善之服務,本院得將部分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第三方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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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託單位:BrainMedi Co., Lt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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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內容:身分驗證、申訴處理、通知服務、新服務開發、客製化服務提供、活動及優惠資訊傳遞與參與機會提供等相關業務。
本院於委託處理個人資料時,將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25 條規定,明確約定受託單位之個人資料保護義務,包括資料處理範圍限制、安全管理措施、禁止再委託、監督責任及損害賠償等事項。
第五條(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)
除經資訊主體明確同意,或法律另有規定(如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17 條)外,本院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
第六條(資訊主體之權利與義務)
資訊主體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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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或閱覽個人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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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更正或補充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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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刪除個人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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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。
資訊主體得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 8 號格式,以書面、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,本院將依法儘速處理。
如資訊主體請求更正或刪除資料,本院於完成相關程序前,不會使用或提供該等個人資料。
第七條(本院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)
本院處理之個人資料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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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填資料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會員帳號(Login ID)、密碼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、網站存取紀錄(Access Log)、Cookies 及服務使用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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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填資料:分院資訊、興趣項目、活動選擇、註冊來源,以及電子郵件與簡訊通知接收偏好等資訊。
第八條(個人資料之銷毀)
本院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利用目的達成後,將依法儘速銷毀相關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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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期限屆滿者,自期限屆滿日起五日內銷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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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目的已達成者,自確認無保存必要之日起五日內銷毀。
銷毀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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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檔案:採用無法復原之技術方式永久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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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本文件:以碎紙或焚毀等方式銷毀。
第九條(Cookies 之使用)
為提供更完善之個人化服務,本院得使用 Cookies 蒐集及保存相關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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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目的:分析網站使用頻率、掌握使用者偏好、確認活動參與情形,以及提供客製化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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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kies 設定:使用者得透過瀏覽器設定選擇接受所有 Cookies、於 Cookies 儲存時接收通知,或拒絕所有 Cookies。
第十條(個人資料安全保護措施)
本院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29 條規定,採取下列安全管理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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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執行內部稽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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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並教育個人資料處理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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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並落實內部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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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裝安全防護程式,以防止駭客攻擊及資料外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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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密碼等重要個人資料進行加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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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格控管個人資料資料庫之存取權限。
第十一條(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)
本院指定下列人員負責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務及申訴處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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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廉智惠(Yeom Jihy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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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:02-325-7979
第十二條(不同意蒐集及利用之影響)
資訊主體有權拒絕同意本院蒐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;惟不同意提供必要資料者,可能無法使用本院部分或全部服務。
第十三條(隱私權政策之生效日期)
本《隱私權政策》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生效。